內容簡介
《三劍客》是以法國國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、權傾朝野的首相李卻立紅衣主教的矛盾為背景,穿插群臣派系的明爭暗鬥,圍繞宮廷裡的秘史軼聞,展開了饒富趣味的故事。
書中主人公少年勇士達太安,懷揣其父留給他的十五個埃居,騎一匹長毛瘦馬,告別其親遠赴巴黎,希望在同鄉父執的特雷維爾為隊長的國王火槍隊裡當一名火槍手。在隊長府上,他遇上頗圖斯,亞瑟斯和亞拉米三個火槍手,經過一場騎士決鬥,四人結成生死與共的知己……
大仲馬的小說人物非凡之舉,原動力固然因人而異,其中不乏高尚的忠誠、友情、正義感和俠義精神,但是幾乎無一例外的受貪欲驅使。他們貪圖榮譽、金錢、女人、權力,貪圖美酒佳餚,還渴望復仇。由希臘宙斯等諸神所開創的貪欲和復仇的傳統源遠流長,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又發揚光大;從拉伯雷、伏爾泰,到大仲馬,一脈相承。
本書特色
◎世界最知名的劍俠小說,世界經典永遠的神話
◎情節動作取勝,筆下人物取材自史實,大仲馬為全人民寫的「戲說歷史」
◎史詩壯闊的氣氛、奢華的顏彩、氣派恢弘的歷史背景、正義凜然的英雄人物、詭譎的宮廷密謀、瑰麗的宮闈秘事、鮮明的故事角色、充滿挑戰的冒險犯難
◎「人人為我,我為人人」成為耳熟能詳的經典名句
◎主角鍥而不捨地追求自己的理想,善與惡的強烈對比,邪惡勢力在卷末的下場,讓人讀了大快人心
自序/導讀
導讀
全民作家大仲馬與他的通俗歷史小說 翁德明 說來奇怪,大仲馬在法國十九世紀文學史上的地位,和他作品膾炙人口的程度是不成正比的。一般人提及這個時代的浪漫主義小說、歷史小說或者通俗小說時,經常想到的是雨果(Victor Hugo)、維尼(Alfred de Vigny)、繆塞(Alfred de Musset)和喬治桑(George Sand),大仲馬就被忽略了。他和同時代那些聲名遠在他之上的作家相比,作品即便到了今日依然保有一份清新,而其中的現代感更令我們驚訝。當時文壇的主流小說強調心理描繪,但是大仲馬卻獨樹一幟,無視主流,全力經營以情節動作取勝的創作。他為廣大的中產階級及平民階級提供了一片宣洩情感、抽離現實的樂土,而筆下的人物雖然取材自史實,卻能超越他的作品,成為一個個神話。他不屬於某某文學流派而是屬於全民的作家。
因此,我們應當將大仲馬小說藝術這個了不起的魅力突顯出來。或許,我們可以相信大仲馬自己所說的:「一八三○年執法國文學牛耳的,」就是雨果、拉馬丁(Lamartine)和他本人,「第一位是思想家,第二位是夢想家,」而他自己則是「文學通俗化的推手」,將通俗小說藝術推向巔峰的人。 《三劍客》和《二十年後》(Vingt Ans Apres)以及《布拉吉隆子爵》(Le Vicomte de Bragelonne)都在《世紀報》(Siecle)連載的期間便大獲群眾的好評。
連載期間從一八四四年三月十四日到同年的七月十四日。與此同時,那些平素對大仲馬作品嗤之以鼻的人,這時便更不留情面地攻擊他,重點不外乎攻擊他為賺取生活所需而寫作,指責他寫得太快以致作品品質低劣,例如文評家密賀古(E. Mirecourt)曾在一八四五年寫了一篇名為〈小說製造商,仲馬父子兩合公司〉,文中指出,大仲馬不是藝術家,不是文匠,而是文學工業的大亨,是文字的巨賈,說他不擇手段請人代寫,但是卷末卻由他來簽名。說實在話,這類指控是從常理推斷而得。大仲馬自稱寫過一千兩百部作品,這樣龐大的產量說什麼也不可能一人獨力完成。
他自己從不否認,由於時間不夠,但又需要金錢,於是他習慣和人合作,由別人替他找主題,為他擬好大綱、分妥篇章。話說回來,在當時的文壇,尤其是戲劇,這種現象並非少見,例如紅極一時的喜劇作家拉畢許(Labiche),他名下的作品有一百七十三部,可是其中只有四部是他獨自寫的。大仲馬在別人的前置作業的基礎上再行改動粗胚、增添情節,讓書中的人物神靈活現起來。這是大仲馬的天份所在:他不擅長創造,但是嫻於安排場景。他早年發跡的文類是戲劇,這點也就不令我們驚訝了。說到《三劍客》,和他合作的是一位名為馬蓋(A. Maguet)的歷史教師。在大仲馬卷帙浩繁的作品中,自始至終馬蓋的貢獻都是不可抹滅的。
那麼他的貢獻精確來講有哪些點?沒人能夠確切回答。我們知道,一八四二年期間,大仲馬曾經花費一千二百法郎買下這位合作夥伴獨立完成的作品《阿爾蒙塔的騎士》(Le Chevalier d’Harmental)然後再加以改寫。從一八四三年開始,兩人的合作關係益形密切,而大仲馬一些最為人稱道的作品例如《席爾凡德玲》(Sylvandire, 1843)、《三劍客》(一八四四)、《二十年後》(一八四五)、《基督山恩仇記》(Comte de Monte Cristo, 1845)、《布拉吉隆子爵》(一八四八)和《黑色鬱金香》(La Tulipe Noire, 1850)都是在這種合作關係加深後所出版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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